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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设计之都设计殿堂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来源: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 作者:成诺 | 发布时间: 2023-09-27 | 486 次浏览 | 分享到:

粤标定复函〔2023〕117号


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广州设计之都设计殿堂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0年11月16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函复如下:

本工程招标时,约定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清单填列。在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暂估价是否计取措施项目费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本工程项目措施费合价包干,暂估价部分由总包单位施工,按照合同措施费包干约定,不予计取。承包人认为,原合同措施包干内容不含暂估价部分,暂估价也不属于变更工程,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根据施工图纸或深化设计图纸上报工程预算,即暂估价的构成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因此暂估价应计取措施项目费。

我站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列的暂估工程价应包含完整的施工费用组成,即包含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等,本工程对此并未另有不同的约定,因此暂估价工程进行计价时应计取相应的措施项目费。

专此复函。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