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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雕塑超概的计价争议案例
来源: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 作者:成诺 | 发布时间: 2024-03-05 | 334 次浏览 | 分享到:

某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村集体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1年7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目前处于预算审核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交通岛景观提升中有一座大型雕塑,采用30mm厚的钢板进行加工制作,经计算实际用钢量为32.02吨,该雕塑在概算时定价为66000元/座,预算审核中发承包双方对雕塑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雕塑施工图纸和概算图纸一致,按财政部门的惯例预算价格不能突破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概算中每一个清单的综合单价,因此该雕塑最终预算价应按当时概算价审定时的综合单价,即按66000元/座计取。

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时及签订合同时并未告知也没有对外公开概算中的各综合单价,签订合同时也未告知,按合同仅约定了预算总价不能突破经财政部门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未对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约束,因此应以合同为依据,按市场价确定雕塑及其它部分主材的价格。

三、我站观点


经查阅所提供资料,本工程招标时未公布概算组成的清单综合单价,合同中也无相关约定,且在该雕塑设计图纸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概算确定的综合单价远低于雕塑使用的钢板成本费用。因此,本工程雕塑价格在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应采用市场询价确定。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0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