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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单开项的计价争议案例
来源: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 作者:成诺 | 发布时间: 2024-03-13 | 64 次浏览 | 分享到:

某检修用房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7年11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接地斜井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规格:镀锌圆钢φ22,h=8m,L=200m,孔径150mm,内充降阻剂”,同时又单独开列了降阻剂清单项,发承包双方对计取接地斜井清单费用后是否需要另外按降阻剂清单综合单价计取降阻剂发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接地斜井清单项目特征中包含了降阻剂填充,不论承包人组价是否计取降阻剂,降阻剂应包含在其综合单价内,故不能再单独计算接地斜井的降阻剂费用。

承包人认为,因填充降阻剂有单独开项,故在接地斜井清单报价组价时未将降阻剂列入其中,而是在降阻剂清单项中进行了单独报价,故应分别计算接地斜井及其降阻剂费用。

三、我站观点

合同清单接地斜井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已包含降阻剂,接地斜井内的降阻剂费用应考虑在接地斜井综合单价内,单独开列的降阻剂清单表明其综合单价适用于其他部位的降阻剂或者变更后增减的降阻剂计价。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1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