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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植筋计价的争议
来源: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 作者:成诺 | 发布时间: 2024-07-12 | 850 次浏览 | 分享到:

某宿舍楼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勘察、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0年8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总说明明确“构造柱的柱脚及柱项在主体结构中植入4C12竖筋……填充墙应沿钢筋混凝土墙或柱(构造柱)全高每隔500设2A6拉结钢筋,拉结筋应在砌墙时植筋。”双方对是否应计取钢筋植筋费用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构造柱纵筋、砌体墙拉筋采用植筋方式锚固,在砌体结构施工时是一项附带的施工措施,不应单独计取植筋费用。

承包人认为,构造柱纵筋、砌体墙拉筋采用植筋方式锚固是设计要求,应计取植筋费用。

三、我站观点

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施工图预算根据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作为编制依据,图纸已明确构造柱纵筋、砌体墙拉筋采用植筋方式锚固,故在施工图预算编制时,应计算钢筋植筋费用。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51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