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升级改造工程,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由六家公司组成联合体作为投资合作方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人。2020年11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本工程施工图显示“下封层厚度为1cm,且做到完全密水,矿料用量为7~9m³/1000m²,并在路侧另备粒径5~10mm碎石或3~5mm石屑、粗砂3m³/1000m²作为初期养护用料”,预算编审时发承包双方就该设计内容套用定额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设计描述为下封层,应该套用2018市政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沥青封层D2-3-34定额子目,按设计图纸要求的乳化沥青替换定额中石油沥青,并删除定额中的柴油,因为采用乳化沥青施工无需使用。
承包人认为,根据设计对下封层的要求,该工序与乳化沥青稀浆封层D2-3-35定额子目包含的材料和作用完全一致,应该套用稀浆封层定额。
施工图做法为“下封层厚度为1cm”,不应套用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定额子目,应套用D2-3-34沥青封层定额子目,若设计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对主要材料进行换算调整,人工和机具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