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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化区江埔街九里步果场地块项目计价争议的复函
来源: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 作者:成诺 | 发布时间: 2022-10-21 | 443 次浏览 | 分享到:

粤标定复函〔2022〕102号
    


广州市从化区越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关于从化区江埔街九里步果场地块项目涉及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9月20日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从化区温泉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广州市从化区越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竣工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项目地下室部分区域两层、部分区域一层,负二层建筑面积小于负一层,合同附件十《竞价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中约定,马凳筋工程量计算范围只是算地下室底板,其它部位的马凳筋不予计取。发承包双方对“地下室底板”的理解和两层地下室区域负一层板中的马凳筋是否应计量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合同中约定接触天然土的底板才算底板,两层地下室区域的负一层板为楼板,该层板不在马凳筋计算范围内;承包人认为,两层地下室区域的负一层板也属于负一层底板,且马凳筋设置方式相同,应在马凳筋的计算范围。


我站认为,地下室底板是指地下室与天然地基接触的混凝土底板。根据结构施工图显示,本工程的地下室底板为基础层筏(底)板,两层地下室区域的负一层板为楼板,不属于地下室底板。按照合同附件十《竞价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中“马凳筋工程量计算范围只是算地下室底板,其它部位的马凳筋不予计取”的约定,本项目两层地下室区域的负一层板马凳筋不予计算。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