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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算编制期间发生工程变更是否计入预算的争议
来源: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 作者:成诺 | 发布时间: 2024-04-01 | 60 次浏览 | 分享到:
某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3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施工图预算审核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施工过程中因优化设计,填方区域在清表后回填材料由粉细砂变更为土方,施工图预算审核时正在办理变更手续,发承包双方就是否按变更后结果编制预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变更内容已实施,应按变更编制施工图预算。
承包人认为,预算编制应按合同相关约定,以经图审且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合同对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依据、方法已有明确约定,即按通过图审且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计算。编制预算期间发生的工程变更应按合同关于变更调整价款的约定在竣工结算时计算。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