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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信息价是当月发布价还是当月采集价的争议
来源: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 作者:成诺 | 发布时间: 2024-04-08 | 35 次浏览 | 分享到:
某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某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3月签订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 施工图预算审核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合同约定,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主要材料(设备)费价格采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日期对应当期的《**市工程造价信息》。由于该市工程造价信息按月发布,并明确当月发布价的采集期为上个月,即图审日期当月发布的《**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信息是上个月的价格,而图审日期当月价格需要延后至下个月才能发布,发承包双方就预算编制采用图审日期当月发布的价格信息还是图审日期当月采集(下个月发布)的价格信息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因本项目2022年7~9月分批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分别签发了合格证,按合同约定理解,预算编审应采用图审日期当月采集(下个月发布)的价格信息,即2022年8月、9月和10月发布的《**市工程造价信息》。
承包人认为,由于《**市工程造价信息》当期发布的价格信息并非当月价格信息,因此预算编制应采用图审日期当月发布的价格信息,即2022年7、8、9月发布的《**市工程造价信息》。
三、我站观点
查阅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等资料,结合造价成果采用定额规则编制时按当时所能掌握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编制的通俗做法,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日期对应当期信息价是指日期当月发布的《**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3〕164号文。如有不同观点,欢迎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