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7年6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施工期间发包人向承包人下发了增加综合管沟支架安装工程的委托函,并依此增加内容发承包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二),协议合同价款暂定,最终以结算评审为准,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此增加的支架安装工程是否包含在原合同总价包干范围内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合同约定总价包干,管道支架工程属于合同包含范围,结算时不应计算。
承包人认为,合同约定的总价包干是基于招标图及招标范围进行的总价包干,而综合管沟支架安装工程是施工期间出图后由发包方另行委托的合同外施工内容,应予按实结算。
三、我站观点
来函显示,根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资料显示,综合管沟内的管道支架安装工程不在合同施工范围内,故综合管沟支架安装工程属于工程变更,其费用应按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二)相关约定予以结算。